续南明

第81章 北岸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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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一些河流南流而来,不能注入黄河,就在河堤附近形成一些湖泊,湖边满是芦苇荡子,还有一些沟流。

        这些荒田、荒滩、湖荡洼地多,就很容易为蝗虫提供大面积的孽生地。

        北面六七里外是连绵的山峦山峰,边上似乎有一些大小不等的村寨。

        杨河眺望四周,眼下虽渡过黄河,然这片地方仍然属于睢宁治下。

        明洪武十四年,明政府将邳州西南招义乡及其所辖十四个社划入睢宁,此时黄河北岸约有睢寧县新安社、董庄社、青羊社、白山社、黄山社等社。

        眼前所望,应该是招义乡新安社所在,从东面青羊社过去,则临近邳州界的偃武乡。

        然后最北端的黄山社则临近徐州界与邳州界。

        当然,此时睢寧县也属邳州管辖,连同宿迁,邳州治下有二属县。

        而且不同后世的行政单位,眼下乡、社、集、镇都只是地理概念,此时称乡称社,只泛指一片地方,便如后世称呼长江黄河,太行山、黄山一样。

        里甲制,还是这时的基层单位,都图制,则是赋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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