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南明
第129章 不值得挽留 (12 / 15)
行规还严格禁止本地同行与外来同行合伙开店,否则将重罚银两,仍毋许开店。
更禁止各作坊分工合作,流水线作业。
如清时的汉口铜匠行会,就对铜水烟袋制作有着严格的规定:“至各人之业此者,每烟袋一枝,只准一手造成,至可用而止。不准尔盒我杆,盖李底张,配搭而成,违亦议罚。”
又禁止上街做广告,只准在自己店门口招募生意。
“新开铺面,不得对门左右隔壁开设,亦不准挑担上街发卖”,后世的广告手法肯定行不通,便如上街发传单什么,可能才广告一天,就被同行上门打个半死,还没有人同情。
运气不好,可能还会被取消做生意的资格。
又有原料,工资,销售,甚至设备数量等方面,都有着种种限制,严密规定。
至于带学徒,那更是规定严格,基本是出一进一,不能擅带,否则严惩!
比如苏州金箔作曾规定收徒只许一人,有某人违众独收二徒,于是众忿甚,将他召到公所议事,百多同行一拥而上,将他活活咬死,而且抵罪的四人早准备好,应付官府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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