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南明

第227章 定睢宁事2 (5 / 7)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睢宁典史已死,此乃朝廷命官,素由京师吏部决定,这方面高岐凤插不了手,杨河也插不了手。

        他虽暂代管睢宁地方治安的事,但新任典史前来,说不定指手划脚,推出“总捕头”,便是确保未来治安之事不变。

        历史上各朝代倒没有“总捕头”这个职位,因为地方衙役皆听从州县父母官,从没有州府捕快的垂直管理。

        负责缉捕治安的事,只县城由典史掌管,州府城更没有专职的人,仅由判官吏目,同知通判等人分掌。

        杨河感觉历史上除了阎应元阎典史如雷贯耳,余者都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地方缉捕之事,事实操控各班衙役之手。

        还是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处理,如果说要有政务官,也应该有专职的事务官。

        当然,就算设立现代警察体制,恶警恶棍一样如过江之鲫,但总要个开始,更要一步一步来。

        眼下地方中,快班之人为祸最大,他们去后,如何保持地方清平,这是最要紧的事。有现代色彩的巡捕局,那肯定要比原来的臭名昭著的世袭衙役来得要好。

        高岐凤听着杨河阐述,颇有兴趣,当然,仅仅只是兴趣罢了。因为他不会在睢宁待一辈子,只需任期治下太平,让他安心搞好城建,最后留下名声就行。

        杨河怎么整,他都无所谓,最重要就是地方太平无事,杨大人愿在巡捕之事上操劳,他乐见其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