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之妇,杨河是不沾染的。
这是他的原则,同时也关系到他的仕途名声,所以这大胸脯若有意思,就要先让阎府签“休妻书”或是“放妻书”,这事情不简单,关系到淮安府两个大家族。
这事情非常麻烦,牵扯到个人的名节,家族与个人的利益。
一个不好,喜事变丧事,不论杨河或是王琼娥,都必须仔细思量这方面的利弊。
最大的问题,若这两个女的都有意思,自己该选哪一个为正妻?
此问题非同小可,关键中的关键。
后世有三妻四妾的说法,其实那只是春秋时期某国君主的一段佳话,以后历代是没有的。
一直到明朝的中国都是宗法与伦理社会,“一夫一妻”是婚姻的最基本原则,“诸侯无二嫡”,便是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
清乾隆后期有平妻的说法,但其实并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户律仍认为是妾,除非后娶之人一辈子不回祖宅,不入宗族,否则想认祖归宗,回家就得执妾礼。
大明更没有平妻的说法,户律硬铁铁规定:“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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