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南明

第312章 清平 (1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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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丈夫闲余制的木匠器皿,其实也颇受乡邻好评,没病之前,一年收获也在十几二十两,家用堪称富饶。

        也是分家之后,她们家快速崛起,还盖了砖瓦房的原因。

        按大明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世时,子孙不能分家,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

        龚七姑与她丈夫蒋二哥是在公婆去世第二年分的家,虽说大明律规定财产分割采取的是“长幼无别,诸子均分”的原则,嫡长子只继承身份地位,财产方面并无特殊。

        但实际上与哥嫂分家时,财产方面,他们还是占了大头,但龚七姑等人不以为意,他们相信,靠自己的双手,他们可以活得更好。

        本来是这样的,没预料的是,蒋二哥病了,不但田地,甚至木匠器皿活都不能多干。

        家里顶梁柱就去了一根,然后私牙猖狂,夺去龚七姑大部分劳动所得,她们家日子,眼见就衰败下来。

        为照顾丈夫,为照顾孩子,龚七姑日夜不停穷织,为让男人与孩子吃饱,她本人经常半饥半饱,面容憔悴。

        就这样,这样的生活都不能维持,眼见她的家彻底要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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