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并天下
第五百八十三章 税制改革 (2 / 7)
天子刘洵说道“朕这里有一份草案,爱卿拿回去参考一下吧。朕以为此次税制改革,应该侧重于税种的调整,以及朝廷、地方的水源分配,不同收入层级的税率调整几个方面。爱卿回去之后好好想一想,三天,三天之后咱们君臣再议。”
“诺!”
耿寿昌接过中常侍耿国转呈的草案,而后便行礼退下。
“爱卿要记得,此事必须保密,在形成诏令之前,不可在朝中传开!”
“诺!”
耿寿昌拱手说道“臣,定当谨记!”
当日,耿寿昌回到府邸之后便开始研读天子刘洵的这份草案。随着耿寿昌深入研读,心中的震撼越发的强烈。
天子刘洵将大汉帝国的税种大致分为商税、关税、人头税、农业税、印花税、房产税、矿产税几类。
其中商税顾名思义,就是针对商贾征收的税种,天下商贾的银钱往来都要强制性的通过钱庄来进行,大额资金必须要存入钱庄,而后使用汇票来进行交易。
朝廷便可以通过钱庄来监控商贾的资金走向,并且征收商税。商贾经商获利,朝廷便可以征收百分之三的所得税,商贾每年还要上缴财产千分之五的财产税,以及货物价值千分之三的经营税,这三种税赋合并为商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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