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

好孩子 (4 / 8)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馄饨汤里染开一滴滴鲜红,鼻血还在流,我咀嚼着嘴里的皮馅,拣起一块带血的馄饨,放进嘴里。

        应该杀了宋听雨的。

        把他的尸体剁成肉馅,包进人皮里,应该可以吃很久。

        宋听雨应该是不难吃的,他的皮肤很细腻,身上的肉很软,从那节断掉的手指就可以看出,他的血肉应该相当美味。

        人跑了,就再抓回来。

        不,下次见到直接杀了,搭上李总这条线或许可以买到枪。再不济,制造一场车祸。

        放火和爆炸行不通,我要他皮囊完整。

        宋听雨跑了。

        他怎么敢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