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大唐之长安房俊

第一百一十一章 保甲法 (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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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甲法由王安石始创,至清朝已发展到极致,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法是好法,可是缺乏成熟的土壤。

        保甲法的确可以在解决乡里纠纷、劝导、教化基层民众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其弊端更为明显。

        保甲法不仅仅限制社会资源合理流动,而且当它成为国家征收税收以及兵粮的工具之后,必然滋生腐恶之风,成为社会毒瘤。

        房俊拿出这个保甲制度,也是出于无奈。

        几千灾民汇聚一处,必然良莠不齐,不乏作恶为盗之人。这些人混在其中,有的知情人怕事,有的知情人懒得管,很难将其辨别缉拿。长此以往,必然乱成一团,无法管理。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必然挺身而出。

        若是一甲之中有人为盗,则其余九家连坐,试问这九家如何敢不揪出为盗者?

        当然,保甲制度绝非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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