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大唐之长安房俊

第一千零七十四章 社论 (3 / 6)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在夏商周三代时期,是“天命”论笼罩下的民本思想,属于“天命顺民命”的类型。统治者认为君权是天命赋予的,但天命是顺从民意的,如果统治者不体恤民力,不修德政,天命就会根据民心所向转移到新君那里。

        如《尚书》之《五子之歌》《汤誓》《泰誓》三篇文章,就代表了夏禹、商汤、周武三王的民本思想。

        商汤在讨伐夏桀之罪的《汤誓》中说“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众,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周武王在讨伐商纣王的《泰誓》中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必往。”

        正因为统治者明白天命顺民命的道理,所以统治者产生了以德配天的思想。尤其是“小国周”统治者从“大国商”的灭亡中总结了历史教训,进一步发展了夏商时期的民本思想。

        如《尚书·周书·蔡仲之命》就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天命是不分亲疏的,他只辅佑有德之君。民心也无常主,他只归附于爱己之君。

        这也成为后世儒家的“民本”思想来源。

        孔颖达在文章中旁征博引妙笔生花,详细阐述了民生为本的理念,看得一众学子儒生官员贵族如痴如醉,深刻反思。

        就连稍稍识得几个字的百姓亦是鼓掌叫好。

        当世大儒孔颖达这可是再为天下的百姓发言,怎么能不叫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