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大郎跟着封宗平回去了,殷或搬到了白善他们隔壁,闻言笑道:“前儿不是才吃过吗?怎么又吃?”
“前儿吃的是鹿筋。”满宝咽了咽口水,“不过说真的,夏州的鹿真好吃,比京城的好吃多了。”
不仅鹿筋好吃,鹿肉也好吃。
白善深以为然的点头,“还便宜。”
俩人对视一眼,忍不住嘿嘿一笑。
前天龚三太太请他们吃了鹿筋,于是白善便趁机了解了一下活鹿,果然,和京城不一样,在夏州这里要买到活鹿要简单得多。
因为这里不仅有野生的,也有圈养的。
在马场里围上一块草地就可以养鹿,然后到了秋冬时就拿出来放到草场上给公子小姐们狩猎,那赚的钱可比单卖鹿肉要赚钱。
而且这里许多鹿的祖宗都是野鹿,只是被圈养起来后生了一代又一代,味道比野鹿的味道更好。
白善就买了两头不同品种的小鹿,然后和满宝骑着马到了大草原上上供给了小岳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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