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馆是下午开业,林昭西这个老板一到店里,就被店长拉去开会,直到晚上七点才散。他这才知道,店长为了防止老板败家,把大部分流动资金都掌握在自己手里了。如果不是店长,这酒馆恐怕已经倒闭。
林昭西因此对店长肃然起敬,在店长疯狂忙碌的时候,躲在角落里试图记住他的脸。单眼皮小眼睛,往人群里一丢就看不见了,只有那身红衣服显眼点。
脸盲患者努力了没一会儿,就放弃了这种困难的尝试。他开始反思昨晚为什么没第一时间认出鲁世秋,大概是习惯问题,他很少直视别人的脸,就算看也只是礼貌性的注视,而非有意打量。
辨别时单靠一种“气质”,这取决于旁人对他的态度,所以就算在面前也认不出。好在用过失忆喷雾后,一切都清零了,包括那场荒唐的亲吻。
“小杰,拿纸笔来。”林昭西对店员说。
烫了卷发的黄毛对老板唯命是从。林昭西用酒水单的夹板做垫子,靠在卡座里写写停停。到半途还指使小杰去买了一副平光眼镜和一沓信封。
这封信直写到了深夜,那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小杰忙里偷闲,凑到老板面前去探问:“您在给谁写信?”
林昭西对他招招手:“你来得正好。店里的事暂放一边,先替我将这信送到鸾凤街23号去,交到陈品手里。再传句话过去:做收藏的最重要是慧眼识珠,我相信他是个有眼光的人,不会错过这好机会。”
每天清早,陈品都能收到一封长信。里面详尽无比地记录了他每天经历的一切,和谁见面,几时吃饭,几时睡觉,发了几分钟的呆,比他自己的记忆都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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