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第一次亲眼见证狙击步枪的威力,虽然不是大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七名被命中胸口的匪徒,中弹部位还是炸开个碗口大的血洞。无论打中心脏、肺腑、肚子,里面的内脏全部从洞穿的伤口后面喷出来,就算神医在世都救不活了。
之所以选择躯干部位,主要因为在短时间内命中大量目标,叶轩对自己还不算熟练的枪法没把握。
头部比任何部位都要致命,但相对躯干小得多,命中的几率同样要小很多。反正网上说了,狙击步枪威力极大,不管打中哪里最少都会失去战斗力,躯干跟头部被命中结果都一样。
他所在的位置很暗,而匪徒和人质所在的大厅中央,却有微弱光线透过落地玻璃照进来。以他超越常人四倍的目力,那微弱的光线足够把目标看得一清二楚,七名匪徒当场失去了生命。
随手把狙击步枪扔在地上,身形以极快的速度窜到走道对面,他知道对方在看不见的情况下,肯定会朝子弹飞来的方向开枪。他的速度可快不过子弹,哪怕没瞄准乱射,天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三两颗子弹恰好落在身上?
飞速跑到走道另一侧,他从怀里取出手枪,三名正准备冲进人质堆里的匪徒,听到三声连在一起的枪响。
噗……
三人嘴角溢血捂着胸口倒下,没能来得及用人质做盾牌。
参与这次行动的将近四十名匪徒,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驳火,如今只剩下身为首领的虎哥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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