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他们签订的协议中有规定,在交换股份后的一定时间里禁止变现和转让,否则就要赔偿巨额的赔偿金。
等通过其他方式逼死这些小商人之后,公司又以极低的价格,按照股份转让合同补充条款里的内容,低价优先买回了他手里的股份。
有些公司甚至会在补充条款里指定一个用于回收这些股份的价格,他们几乎都不掩饰自己的贪婪嘴脸。
就这样,可能用几乎没有付出的代价,他们掠夺了一个又一个小公司。
也许有些人会问,那么拒绝他们不就行了?
这个问题……有时候很困难,首先很多人拒绝不了一夜暴富的渴望。
在联邦实现自我价值的唯一方式和标准,就是让自己看起来变成了一个“成功人士”,也就是有钱人。
其次,商业上的斗争比人们想象中的要血腥的多,一点也不浪漫,更没有什么对敌人的敬重。
每个在商战中家破人亡,最终选择跳楼结束自己生命的人证明了这一点。
即便人们知道这里面有些陷阱,有时候他们也得往里面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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