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嬢

贰拾贰 (20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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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约履行期间,苍柔之一切生活,居住、服饰、工作、医疗等一切花费,皆由柳明负责。但苍柔愿意负担,亦可,柳明不能有异议或拒绝。但书是我添加上去的;

        契约履行期间,苍柔的生命安全,将视为契约最高指标,将受到最高等级之保护,不得抵触,所有命令与之抵触,皆属无效,苍柔可提出异议,且不被认为契约不履行。

        在无苍柔同意、许可下,柳明不能与除苍柔以外之人,不分X别,发生X行为。

        这一条被柳明封锁,不让我做删除动作,他说是夫妻守贞条款。

        好啊,他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我把之前的义务条约,全复制过来,再争执一会後,他说好,容许我复制贴上,但要做修改;

        义务:

        在契约履行期间,苍柔必须完全配合,柳明之一切安全无危害情况下之安排,不得异议。

        除非柳明同意,并且在场,否则苍柔不能与除柳明以外之人,不分X别,有任何X行为。

        柳明之一切安全无危害,苍柔生命身T之命令,苍柔都必使命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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