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非得美呀。我还是觉得爸爸写的更有力气,一看就知道我这人有劲。”她揉了揉嘴角的墨,“这叫什么词来着?哦对,爸爸说叫‘豪迈’!等下,妈你给我拿杯水,这墨太苦了。”
“死丫头,肚里没墨也不能喝啊。”
妈妈用湿毛巾拂过她脸上的墨汁,这样温柔的触感,在她八岁后再也没有体验过。
再大些,她还临过几张她爷爷留下的字帖。】
她看着手中已经开好的毛笔,坚硬的竹杆在她虎口处抵着,一时间竟对如何执笔有些陌生。
《多宝塔碑》红字帖铺在眼前,这是她临过的第一帖。共三十四行,满行六十六字。字间的起笔藏锋一直留在她记忆里,可是她提笔写得出来吗?
她将毛笔倾斜,沿着笔毫的方向蘸取墨汁,直到棕黄色的狼毫笔腹被墨汁染黑,她在砚台边缘刮下多余的墨水。
她长叹出一口气,笔杆从中指到无名指缝中穿过,三指合拢,墨汁随着书写缓缓流入笔锋。
她落笔,写横行至收笔处,往下方重按去,像小时候爸爸教的那样。但写到撇时,却不自觉地将笔锋侧扫,侧锋直转而下。
她终于写完第一个字,是“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