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0年代当村长

第678章 一把捞了四五百亿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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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明在河岛的收益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自有资金的收益,另外一个则是投资抽佣的收益。

        虽说初始资金,只有从国内利用重复抵押套现转出去的一亿两千多万,换算下来大概五千多不到六千万刀。

        但在经过多番滚动投资,至少广场协定签订之时,这六千万刀早已变成了一亿五千万刀。

        再加上利用间接的福龙会套利的资产,和李小木等福龙会对半分利之后,还有近五千万刀。

        加总在一起,杨明在河岛的基本金,差不多就是两亿刀的样子。

        虽然和帝临基金巅峰时基本金差不多近五十亿刀相比,两亿刀看似不多……

        但别忘了这部分基本金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可都全归他个人所有!

        而河岛投资的整体收益加在一起,差不多是基本金翻十二倍的样子。

        也就是仅仅是这一部分,杨明就已经从河岛赚走了差不多二十四亿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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