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红楼来

第三百四十章 天为刀俎,人为鱼肉(三) (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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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淳无法,只得跪下,心里并没有多少激动和喜悦,只有无穷无尽的惶恐。

        「密县县令陈淳,忠直勤勉,公正严明,任职期间屡立大功,可为天下官吏的楷模,即日起升任开封府知府,另加为嘉议大夫,以表彰其舍己救人之美德。」

        这个嘉议大夫是正三品文散官,多被朝廷用来追封或赏赐给有功和致仕的臣子,虽然没有任何实权,但有俸禄,最关键的是受封者可以穿紫色的官袍,对应了那句「满朝朱紫贵」,算是额外的恩赐。

        短短的几句话,不过六十个字,意味着陈淳一步登天,从一个小小的正七品县令,正式成为牧守一方,位高权重的正四品知

        府,连升了六级,简直是骇人听闻,他入仕才刚刚一年,若不是亲眼所见,亲耳听闻,说出去连狗都不一定会相信。

        太子的钧旨和皇帝的圣旨一样具备「金口天宪,言出法随」的效应,加上景文帝允许陈贤不经过他的同意而提拔有功官员,所以这件事便尘埃落定的确立下来了。

        陈贤可以说是古往今来,历朝历代权利最大的太子储君了,应该难有之一。

        事到如此,陈淳只能接受,磕了一个头,拜道「臣接旨,臣将效彷林文成公,为江山社稷,为黎民百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必不辜负太子殿下的信任。」

        「本宫虽然很敬仰林文成公,但并不想看见你成为第二个他,等你把开封府重建好后,本宫会将你调回京城,正如仲卿所说,你应该造福亿万民,而不是百万民,更不是十万民,不过本宫希望你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在此沉淀几年,积累经验和声望,这样以后才能更好的稳居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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