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腿受了伤,自然也要养。不过,让温冉头疼的是,可不可以换个养伤的地方?
她环绕了一下四周,暖色调的装修,简单的布置,正是她待了两天有余的叶教授在b大的房子。
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早上,温冉试探着提议:“我应该可以回宿舍去住……”
叶以祯淡淡地瞥她一眼,也不反驳,只问:“你要拖着一条伤腿去睡上铺?”
温冉:“……”
其实温冉并不是很抗拒这样的“意外同居”,她甚至可以借此来发现一些外人所不知的关于叶以祯的那些事儿。尽管这段时间他因为工作关系要经常去t市,但是每天吃晚饭之前他都能准时赶回。他的作息时间不太规律,常常是温冉迷迷糊糊醒来还能看见书房的灯在亮着。他做得一手好菜,也能熬出几道好粥,这对温冉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他大大的挑战了她身为女人的潜能。最后一样,他养宠物,是一条名叫多多的猫。
说起这个猫,叶以祯轻描淡写:“是一位朋友送的,正好无聊,养在家里权当解闷。”
“说是这么一说,但是要养成这种模样,还是得费点心思吧?”她把多多放在手中试了试重量,果然有够沉的。
“哦?”他摘下眼镜,看着在她怀中舒舒服服地躺着的多多,笑了,“圈养一个小宠物确实很锻炼耐心。”
温冉立刻觉得他意有所指,只是待她望去,他已经又拿起资料,认真地在看,纵使她再好奇,也不好意思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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