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祚高门

0212 舟市包税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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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哲子闻言后便是一笑,函文中的内容,便是他关于余杭舟市的构想,那就是由商盟出面,向朝廷请求对余杭舟市进行包税。

        包税制度,利弊参半,对于弱势的朝廷中枢而言,能够借此获得一个稳定的财政收入,代价则是放弃一个地方的税收权。史上这种扑买制度,肇始于南朝,盛行于五代,都是割据乱世,没有一个稳定的集权中央而采取的一种折中权益之法,让政权获得一个尚算稳定的收入。

        早在年初南下会稽行过余杭,见识到余杭舟市繁华之后,沈哲子便一直思考如何将这个地方纳于自家掌控之下。但那时候,老爹的会稽内史之位都隐有不稳,即便有想法,也没有相匹配的力量。

        之所以要包税余杭舟市,沈哲子也是经过了一番权衡,考量诸多。其中最主要的两个原因,第一是借朝廷赋予的包税权,让商盟掌握余杭舟市的经营,这对于商盟的初期发展壮大意义极大。

        至于另一个原因,当然是为了给自家再施加一层保险,谋求新的筹码。皇帝命不久矣,时局将有变化,庾亮的权势即将攀至顶峰。眼下虽然由于公主的缘故,沈家与庾亮的关系有所和缓。

        但政治上的考量从不以感情上的偏好而有转移,庾亮一旦大权在握,必然会有集权的需求,像沈家这种盘踞地方的豪强,既是帝戚,又搞出商盟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彼此之间会有冲突乃至于敌对,这是必然的。

        沈哲子虽然娶了公主,给自家争取到一个政治上的优势,但这优势在眼下而言,前景大过了实际。无论是他,还是公主,想要对时局有大的影响,单凭眼下的年纪便尚稍欠火候。换言之,沈家想要争取一个政治上的山头,担当起南人大旗,成为真正的执政高门,虽然道路已经铺就,但还要时间去攀爬。

        所以,沈哲子要在庾亮还没有大权独揽的时候,给自家争取更多底牌,摆脱政治上的依附地位,谋求自立。

        余杭舟市赋税乃是重要的台资来源,对于许多家无恒产、要靠俸禄赏赐度日的侨门台省官员而言,影响极大。若沈家能掌控住这里,一方面让吴中基本盘更稳固,另一方面有了直接影响中枢的手段。虽然这影响还很微弱且间接,但对沈家而言,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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