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我为神明

第九百五十七章 新生问题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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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关于天外科技的法令过于遥远,远到现在活着的这代人可能看不到它的影响力,那么关于“治在法下”原则的确立,则实实在在改变了整个王国的生态。

        在以往25代国王的统治下,虽然大家都说法典至高无上,实际没有哪位国王真的让自己位于法下。

        法由国王所定,国王既是法典。

        而在此次修订桉中,“治在法下”被正式写入法典总章,确立公法至高无上之地位,即全境臣民、包括君主本人都需受制于公法。

        同时,多古兰德宫廷、行省、主城、城镇四级机构将设立新一级组织——公民议会。

        各级公民议会皆由24名议员组成,议员由当地全体公民投票选出,候选人员不得担任公职、亲属中亦不得有担任公职者,每届议员3年进行一次更替。

        公民议会的职责在于,监督当地官吏恪守法典,如后者有任何不法行为,则公民会议有权向上发起弹劾。

        除此之外,法典修订桉从政治、民生、律法等多领域限制了统治阶级的权力,其绝对地位遭到大大削弱。

        多方王领贵族对修订桉的通过极其恼怒,认为这些法令是罪恶的,可耻的,违反了多古兰德自古以来的传统,将对王国秩序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发起者应该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

        但也有学者认为,这份修订桉旷古烁今,因为它是多古兰德立国526年来、乃至人类政治诞生数千年来,第一次有君主进行自我革命。

        身为统治阶级的月桂花女王跳出阶级立场,首次将部分权力真正意义上交给了民众,哪怕这些民众曾经伤害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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