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祝
第四十八章 审害、乱民(二) (2 / 4)
“不必,”魏冲将牢头的棍子夺了,“他既已承诺开口,便为好事,小心把人打死了,那就真犯下大祸了。”
“来人,看座!”他转头吩咐。
东方发白。魏冲跳下车,急匆匆地踏入衙门,背起手,拈着那份马四的供词,上面赫然摁有大红色的手印。
随着他的脚步,那份供词被交到另一个的手上,跨过一道门槛,关上门,光线陡时阴暗下来。
魏冲掸了掸衣服,歪坐到太师椅上,等待这个心腹书吏的疑问。
书吏上上下下看了一遍,咂咂嘴,皱眉问道:“魏书办,这倔驴一件事都不招,你看他说的‘马某未曾贪污受贿,亦不擅兴朋党,鱼肉百姓更是无稽之谈’,这算什么供词嘛?这样定罪也难了,您怎么如此糊涂?”
魏冲胸有成竹地一笑,拿过供词:“这些事他虽不认,我们大可请人来罗织罪名;我们问来问去,你看,无非只等他这句话‘不过我愿在号房待上会儿,接受官府的审查’。这样,就随我任意去办了。这马四,脑子也是缺一根筋……”
“还是魏书办高明……”书吏跟着笑了,“您想判他个什么罪?”
魏冲毫不掩饰,露出一张狰狞可怕的面目:“我要他死!”
“死?”书吏的脸白了,“这些罪,不足以问斩啊。您不会……”
“我要堂堂正正的让他人头落地,”魏冲立即打断了他的想法,“罪名怎么不够?不是按个聚党的罪吗?好,我们多添上十几人,三十多人,说他‘仅为小吏便聚党极甚,有害国体,必当深惩’,则死罪或能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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