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洗冤录
第一卷:麟州才子案 第七章:黄布 (5 / 6)
其中一名官差想了想:“回禀大人,无论事出何因,其结果都是我二人失职所致,理应受罚。”
刑千秋看了看这名官差,摇了摇头:“即见黑衣人越墙而出,为何不第一时间将其制服,还需追赶?从而使得大门处无人看守,此是罪一。”
“一时不查,导致黑衣人远离而不得不追赶,你又为何不联系后门之人,让其进入纪家确认黑衣人是否是纪千帆,如果不是则保护纪千帆的安全?此是罪二。”
“你们虽前后分守,为何消息不能及时互通?缺少合作,这才给了对方调虎离山的机会。此是罪三。”
“此三罪并罚,可否明白?”
“明白!”两名官差同时点头。
“是溺死的。”而此时,段明和孙仵作也已经检查完毕,对刑千秋说道:“脖颈处未见勒痕,身上也未见明显的束缚痕迹,照常理讲应该是失足落水而死。”
随后段明笑了笑:“如果真的有人会没事闲的赤身裸体到河边溜达的话。”
“你看看这个。”刑千秋点了点头,将手中的黄布递给了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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