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洗冤录
第五卷:五王争龙案 第一百四十一章:凶手 (2 / 5)
“后背心口处有一个三寸长伤痕,边缘内卷,应该是致死的原因。”段明沉声道:“但是前胸相应的位置只有一个两寸左右的伤痕。这么说来杀死蒙将军的应该是一柄……匕首?”
“为什么这么说?”顺景王疑惑的问道。
“是这样的。”刑千秋解释道:“前胸处的伤口短于后背处的伤口,这证明凶器是从后背刺入的。”
“蒙将军的房间中武器有很多,但是多以刀剑为主。可若是凶器是刀,那么伤口应该会出现一侧宽、一侧窄的表现,而蒙将军的伤口并没有这种表现,所以不会是用刀。”
“而若是用剑,剑的尺寸十分工整,则前后伤口的长短应该一致,而不会出现前短后长的情况。”
“当然,如果是刻意控制的情况下,比如刚刚将剑尖刺穿前胸便停下来,也有一定的可能会造成这样的伤害。但是,在那种情况下,凶手会多费这么多力气么?又有什么必要这么做呢?”
“至于用一些别的东西,比如枪、戟之类的,未免太大、太过招摇了。”
“不仅仅是招摇。”就在这时,段明补充道:“根据房间中的血迹来看,在凶手袭击蒙将军的时候,应该正站在蒙将军的身后,距离对不上。”
“嗯,没错。”刑千秋点了点头:“所以,凶器应该是匕首。”
“蒙将军的胸廓宽度差不多在二十七公分左右,而通常的匕首刀刃长为二十六公分前后。”段明再次说道:“加上人全力刺入时而形成的惯性,完全可能造成这样的伤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