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之高氏物语
第十九章慎死滥长流 (4 / 7)
山内氏丰年过三旬,黑须长髯,相貌堂堂,为人刚直清廉,却是根本不怕这些和尚们记恨。
“净空和尚可在堂下!”
“小僧在。”头一个便被叫到姓名,净空和尚不由暗暗叫苦,却不得不出列请罪。
“你带人挑衅“宗论,招至命案,你可还有话讲?”
“求大人明鉴,小僧实在冤枉啊!”
“你待怎讲,莫非还冤枉於你不成?”山内氏丰不似高氏有家学传授《平安律令》和《武家诸法度》。
他学习的是骏府校学教授的《宋刑统》,本人更推崇审断“阿云案”的大理寺详断官许尊,所主张的慎刑宽免,不以好恶罪人。
即便案情明朗,犯人喊冤就要听取辩解,讲究以理服贼,而非靠严刑逼供,草草结案。
“这……善光院……本是我梅川院的产业,纵然小僧等人有错,亦是被善光院所逼啊!”净空和尚喊冤叫屈,只是下意识的举措,被通判一问,也是无法狡辩,只好硬着头皮拿宅院所有权说事:“况且地契也是在我梅川院手中,那善光院周围的土地,分明就是我梅川院的产业,取回自家田产,怎么能算罪过。”
他虽有话讲,但山内通判却也与他有话要说:“上川家庙本系私人,本家不愿意供奉真言宗,要改宗净土并不违背法度,骏府早有律令,严禁私下转让田产地契,况且平山庄两年前就被骏府收归直领,附近土地皆是骏府所有,你所说善光院周围土地归你梅川院所有,可有郡中批文示下,保人是谁?每年租庸的回执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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