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是李世民

第三百一十章 加封骊山令 (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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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话,李世民又摆出一副笑脸,“朕有一事不解,既然高昌是你的,你还想要向高昌买棉花?还要付钱?”

        张阳一边检查着自己的写好的借条,“我只是向他们买而已,这都是需要付钱的,如果我不付钱他们就还是奴隶,与以前有什么区别?既然要治理好高昌,就要发挥高昌的地理条件,从而产生更好的价值,他们把铜钱换成银饼,也可以在中原买一些物资和书籍,这些东西到了西域之后价值会很大。”

        淋着雨的太监把一篮子的枇杷放在水榭中,便又回到了湖边。

        趁着李世民还在消化这些话语。

        张阳又写了一份契约“为了以防万一和将来的保障,我还要一份不被清算协议,陛下要承诺如今你我君臣之前所达成的一切都不会受到清算,至于这个公证人要找陛下与我都信得过的,给我们双方的契约上签字。”

        李世民看着一份份的契约面上带着笑容,“你还真是做得仔细,朕的承诺还不够?”

        张阳拿起一旁的水壶给眼前这个皇帝倒上一杯热茶,“我这人比较相信黑纸白纸的上的承诺。”

        不知不觉这已经是他写的第三份契约了,这种感觉比批阅奏章都要累。

        “公证人不能只有一个,我寻找两人陛下也选择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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