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大宋

第1193章:长期合作(下)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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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反的,如果你收的货品质量不过关,以次充好,让我蒙受了损失,我同样可以用契约中规定的内容,来督促你们按照契约中的规定来行事。”

        杨怀仁这么一解释,花姐的脸色才缓和了下来,她想一想杨怀仁说的很对,大家既然是合作,就要有一个合作的准则,用这个事先商量好的准则,来约束双方。

        而且杨怀仁的说法,也解决了大姐夫提出来的疑问,想到他卖鱼赚那点钱,和自己将来收购干货可以获得的利润相比简直九牛一毛,也认定了她和杨怀仁之间做的是大买卖,签订契约也就正常不过了。

        花姐道,“大兄弟啊,你可别怪你姐夫,乡下人见识短,你多多包涵。其实姐姐我是认字的,呃……认识一些吧,只要不是太难的,我还是能认出来。

        只不过叫我写字,那就难了,粗手粗脚的,握不了笔杆子,呵呵。不如这样,你把咱们商量好的合作方式啊,其他的细节啊等等,写成一份契约,然后我看一看,没问题的话,我赞同签订一份合作的契约。”

        花姐说完便命人去准备笔墨,其实村里也是有几个人识字的,也备有笔墨,只不过平时很少用到而已。

        杨怀仁很快便写了一式两份契约出来,遣词造句尽量简单,为的是让他们能看明白,写完吹干了墨迹,便交给了花姐鉴定。

        花姐喊了村里其他几个认字的人出来,一起把这份契约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的读了一遍,发现这份契约的内容确实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很多规定都是对他们有利的,这才露出了笑脸,答应了杨怀仁,立即签字画押,定下了这份契约。

        以杨怀仁这个后世人的见识,要在契约里动手脚其实太容易了,不过面对这些淳朴的渔民,他没有必要那样做,而且以他的身份地位和势力财力,根本不用担心自己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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