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宋

第五十二章 仁王 (9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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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与此同时,几乎每个老成的务实官员都对此持坚决反对态度……吕好问、赵鼎、刘汲、李光,甚至包括如今职责在军事多些却又有着丰富地方执政经验的陈规,都坚决而明确的表达了态度,那就是《青苗法》的失败,跟法规本身是有直接关系。

        《青苗法》本身就是不行的。

        问题出在哪里呢?

        道理越辩越明,在争论了许多次,做了许多笔记后,此时的赵玖早已经想明白了关键所在,并且渐渐改变了态度,然后与几位宰执在大略上达成了共识,或者大家说相互说服了对方——问题其实在于官僚体系。

        而官僚体系与《青苗法》的失败关系又可以从两个角度分析。

        首先,是皇权不下乡,作为皇权的延伸,执行法律的官僚体系真要是依法依规的话,是无法在乡间跟这些有产阶级对抗的,老百姓也更信任和服从这些寺庙、地主,而即便是在市井中,基层官吏也很难与经营多年的豪商抗衡。

        从这个角度来说,确系是反动势力太过强大。

        然而与此同时,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与寺观、地主、豪商相比,官僚末梢,或者说基层官吏恐怕才是这个时代最反动的一群人!

        且不说什么一定要收现钱、可着三成的上限放贷等等等等,最可怕的是,他们在执行青苗贷的时候,常常会直接改为恶意摊派,更有一部分恶吏,这种政策和其他政策在他们手里没有任何区别,都只是自己用来兼并土地、讹诈钱财的手段而已……甚至,青苗贷用起来更方便,更具操作空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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