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兴南唐

第一卷 牧宣州 第7章 上班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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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景同脸上闪过一丝异色,也无异话,便去安排。

        李丛益先看金陵与州府的往来公文,往前翻了一个月,基本没啥值得关注的,只有两个公文有点意思:一是金陵督促各府加强城防、整修各县城墙;二是着宣窑按期向金陵交付贡瓷,这俩公文,看样子州府只是原样转发了事。又翻州府与各县的公文往来,只有一封公文引起李丛益的注意,那是郎溪县报告抓获一个贩私盐团伙,已将三人缉拿入狱。

        一堆公文翻看完,便已将到中午。

        衙署的北面是正堂,非大事时一般不用。西侧为刺史日常办公的地方,东侧则为长史和录事参军事共用的办公房。

        南方刚出正月,屋里仍然显冷,李丛益开着房门,让太阳晒进屋来暖和暖和。高景同正好时不时地看一看刺史大人的情况。

        看李丛益翻完公文,高景同便拿着几份公文来找李丛益。“国公大人,这是今日几项需要州府确定的事项。请您过目。”

        李丛益接过来看看,不由地皱起了眉头。这上面的第一件事,便是宁国县一个石灰窑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三伤一亡。但窑主认为是雇工为省工时,违规操作导致伤亡,还造成了自己的损失,因此拒不赔偿,结果引发雇工闹事。宁国县已责令该窑主给予赔偿,并将领头闹事的数名头目缉拿,平息了事态。州府的司法参军和高景同给的意见,则是肯定了宁国县的做法,并要求严惩闹事者,以敬效尤。

        “国公大人可有指示?”李丛益拿着第一份公文沉思,但高景同不觉得州县的处置有何不妥,因此也是理直气壮。

        根本上,是高景同不觉得这位不通事务的江国公能有啥见地。便是李丛益能坐一上午把公文翻一遍,也已是大大的出乎了高景同的预料。

        “宁国县石灰窑这事,这几位雇工固有错在先。然既为窑主,自当负管理之责,岂能以雇工违规而尽卸其责?窑主拒赔,看似合理,实则既不合理,更不合情。若非这几位领头闹事,县里也不会出头强逼着窑主赔钱,他们所为虽不合于法,却合于情。”李丛益缓缓道,“我意是,便着宁国县即刻放了这几位闹事头领,只要恢复生产秩序,此事便不再追求。”

        高景同楞征了一会,李丛益又道,“高大人若有不同意见,可以着司法参军过来,我们一起再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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