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兴南唐

第一卷 牧宣州 第17章 善后(二)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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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国公府到刺史府,只以刺史府出具的债务凭证,先约以五年为期,每年须付利息,到期再还本金。而本公便需另建一内库,专司治军之用。”

        一想到又要增加一大块工作,而现在各个地方都要人,募人的速度比不上外派的速度,许美兰不由的眉头紧锁。“账内打算放多少启动资金?”

        “大概三十万两吧。”

        “什么?”许美兰一惊。现在国公府的总管,表面上还是罗正文他老爹,但实际上现在许美兰相当于会计,罗老爹相当于出纳。除了那些常例用度,国公府内库的大笔额外开销,没有许美兰的字,那是万万不行的。因此,许美兰对李丛益有多少钱,比谁都清楚。李丛益现在内库里也就不到二十万两现银,这还没有刨掉即将要划给宣州瓷业的4万两股本金。

        “不必从内库划转。”李丛益得意的一笑,“本公另有来钱处。”不消说,当然是苏安平的藏银了。至于决计找不着之类的说辞,李丛益嗤之以鼻。

        许美兰接了任务,便又去找黄光五。看报告固然详细,毕竟是整理过的信息,还是当面听一听汇报更能真实的把握情况。

        许美兰刚走,李丛益便看到董经业在门外鬼鬼祟祟的。

        “给国公大人汇报下,昨夜物资损毁甚多,我看今日也来不及采买,从军里调拨亦来不及,便安排了家父调动商铺的运力,紧急给营地里采办些帐篷、衣被等急需事物。也不知办得对不对……”

        “不错。办得好。等物资到了,本公便着人和令尊结算货资。”

        “国公大人,家父说了,些许物资,便是给国公大人的孝敬,还请国公大人万勿推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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