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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宴席(上)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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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按照皇帝陛下拟定的惠官政策,“其以德次应选者半之,或三分之一”,董义仅向西邸输钱666万钱,就拿到了秩千石的罗县县令一职。

        拿到罗县县令一职后,董义旋即拍马上任。但他可不是来为人民服务的。

        为了当县令,花了1666万钱。当上县令后,不捞它3个5个1666万钱,这像话吗?

        更何况,董义还积极向上、追求进步。他的目光,早就盯上了隔壁临湘城里空缺的长沙太守一职。

        因为州郡相党,人情比周的缘故,先帝爷桓帝在位时,拟定了名为“三互法”的官吏籍贯回避制度。

        其概要大致为:如甲州人士在乙州为官,乙州人士在丙州为官,则丙州人士对甲、乙、丙三州均需回避。

        由于“三互法”所规定的交错回避,致使禁忌过于严密,造成了官吏选用艰难、久缺不补的局面。

        长沙郡太守一职,就已经空缺小半年了。

        若不是秩比600石的从事中郎,不可直接升迁为秩2000石的郡太守,董义保不齐当时就借钱直接一步到位了。

        罗县县令一职,在董义心中,不过是升迁长沙郡太守的跳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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