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区星

第三十一章 县寺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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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并没有前任县令的肖像。

        “注其清浊进退,所谓不隐过,不虚誉,甚得述事之实,后人是瞻,足以劝惧,虽《春秋》采毫毛之善,罚纤厘之恶,不避王公,无以过此,尤著明也。”

        由于大汉的吏治日趋腐败,贪污犯县令长们唯恐自己的所作所为被后世鞭尸,越发的抵制抗拒画像一事。

        到阳嘉年间(元年:132年三月-末年:135年。是汉顺帝刘保的第二个年号),画前任县令长肖像于正堂墙壁事,在帝国全境基本绝迹。

        正堂两侧,是县令佐吏办公的厢房。县令隔三五日在正堂视事,日常小事,可由县吏便坐处理。

        绕过正堂,其后是诸曹理事之所。居中所在,便是功曹。

        区星跟在寇寿身后走进功曹,来到治事室外。

        “田曹请,主吏已在等候。”寇寿行礼告辞。

        “有劳师兄。”

        区星躬身回礼。目送寇寿离开后,他脱去鞋履,步入治事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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