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区星

第三十四章 论志 (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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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岁的秩百石(正科级干部),县田曹吏(县农业局局长),区星这个被县令超然拔擢的素人,整个田曹并没有谁不服气。

        能写出十余万字、震古烁今的农书巨著,能让区寇两家的万顷田地收成翻番——要理论有理论,要实绩有实绩——谁敢不服?

        就连按正常流程本应接任田曹吏的田曹右史刘、德,都保持了明面上的敬服。

        当新任田曹吏区星要在醉仙居请客宴饮时,整个田曹两名斗食、六名佐吏悉数到场,并无人作怪要落他的面子。

        当然了,这8位吏员中,有3位姓寇,3位姓刘,1位姓屈,1位姓熊——其中并没有罗姓吏员——这也是气氛和睦的主因之一。

        田曹是功曹以下,罗县县衙诸曹中的第二曹(户曹第一),吏役人数多的时候有五六十余人,少的时候也有近三十人。

        其中,一名百石田曹吏,两名斗食副史,六名佐吏属于有编制的吏(公务员),其余的人员属于劳役(只管吃住,没有工资的临时工)。

        时值汉末,礼法森严,尊卑分明。如果同时请吏员和劳役们宴饮,是对吏员们的冒犯甚至侮辱。

        区星并没有藐视礼法的打算——他计划分两波,分别宴请田曹的吏员和劳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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