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来几天也差不多,训斥恐吓辱骂加上时不时的殴打。公安机关如果要正式逮捕他,一般会在拘留三天内就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但他这个案子一方面证据不足,另一方面孙队长没有下指示到底要怎麽C作,刑警队就一直以案件处於侦查阶段的理由拖着。
一般来说,一直不提请逮捕的话再过几天公安是要放人的。
法律规定对於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才可以延长到三十日。从刑侦队目前掌握的案件资讯来看,李志峰显然还不属於此类穷凶极恶的歹徒,但在陵东这种小地方并不能指望公安一字不差地依法办事,再说他连律师都没请一个。
所以李志峰就被转移到了市第一看守所,照这个趋势是要把他一直关着,等过了这三十天的期限再说。
宋卫军一直在暗中观察他。
老刑警到底办案经验极为丰富,首先就从加油站的监控里看到了他在项明涵车祸案的现场,断定李志峰多半是有问题的。接下来这几天他又发现李志峰和一般的嫌疑人不太一样。
一般人进了局子,不管是有罪的还是无辜的,第一要务肯定是想方设法甩脱嫌疑赶紧出去。不管是被公安掌握了确凿犯罪证据无法抵赖,还是没犯多大事儿但是被审讯人员给吓唬坏了,关了一段时间之後他们多半会屈服於公安的威慑,什麽都愿意说,会接受诱供,甚至会承认犯了自己没参与的事,把同夥和各种不相g的人都一GU脑供出来,只要能出去,能戴罪立功宽大处理,这些人什麽都愿意做的。
但李志峰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还算配合。但老刑警敏锐地察觉到,他似乎并不着急出去。你可以说这个人b一般人心理素质要好,但他为什麽连律师都不找一个呢,不像是出不起律师费的人。
甚至给他一种感觉,他好像是在寻找什麽,或者说,在等待什麽……
又过了三天之後,案件终於取得了突破X的进展。李志峰在看守所里悠哉悠哉看的好日子宣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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