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春风皆是笑话

第八十三章 少年自己的选择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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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起身后,张麟轩再度看向这位秦家家主,言语恭敬地说道“既然您要求小子公事公办,那晚辈接下来便只好得罪了。”

        方才之所以未曾第一时间起身,张麟轩除了在担忧接下来发生的某件事之外,便无非是在思量要不要真的“公事公办”。首先对方是长辈,与父王更是过命的交情,其次还有自己与秦凤仪之间那层关系,所以接下来该如何言语便成了一件不大不小的难事。

        老人家此刻现身于此,无非是按照与父王的约定,来做那“以一换一”之事,但自己思来想去之后,仍旧没办法坦然接受,所以自己真正的选择是拒绝,而非老人家认为的那种半推半就的接受。

        不过若是以一位晚辈的口吻去说此事,老人多半是不会同意,反而还会觉得自己软弱不堪,不敢承担责任,可有些架子自己实在是端不起来,太过强人所难了。既然老人家要求公事公办,那便只能如其所愿了。

        张麟轩站直身体,正色道“南山城秦家,于北境三州而言,颇有功德,其家中长子秦凤仪更是德才兼备,乃未来三州首辅之最佳人选,可堪大任。然其家中长辈,却误信他人谗言,私下与北境王府买卖官职,实属大罪,依照北境之律法,理当判处抄家,但念在秦凤仪的确有此首辅大才,故从轻发落。除家中半数钱财用以充公之外,秦家与王府之间的所有买卖,一笔勾销,以后不可再提。若有违背,重刑伺候!”

        闻言之后,秦家主母心中颇有震惊,万万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她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丈夫,而后者此刻则是面若冰霜地盯着眼前少年。

        张麟轩不禁咽了咽口水,故作淡定道“本世子不过是公事公办而已,秦家家主可有异议?”

        依照大旭律法,凡侯爵之子被立为世子之后,皆可代为掌管封地内的大小事务,且无论军政。大旭自立国之初,便定下一条铁律,凡大旭臣子皆不得称王,故而也就没有相应的藩王之法。当初南北二王册封之后,一切相关法令皆是来源于侯爵之法,所以其中颇有相同之处,以至于世子代管封地事务一举,也就顺势继承了下来。

        不过不同于侯爵世子处理事务时的“代而不决”,藩王世子便直接手握“先斩后奏”之权。对于某些事情而言,世子在争得藩王相应意见之前,便可自行做出决定,但如此僭越之举不得超过五次。看似是恩赐,实则却是故意为之的离间之举,且十分拙劣,但往往会有些意外之喜。

        例如昔日南安王的第二子,萧宁,本是最有机会承袭王位之人,却在一次官吏贪污案中,公然顶撞南安王,甚至于将这条法令直接砸在南安王面前,未经允许,便擅自将涉案官员的亲属全部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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