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太子

第五百五十五章 山陬海涯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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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避制度源于汉代,唐、宋两朝回避制度趋于健全,主要包括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师生回避、科场回避等。

        由于大明开国之初情况特殊,连地方官员都不够,哪里还有什么必要用这么多回避,只是强调了籍贯回避。

        这现在问题就出来了,张承现在有拿同府衙门内父子叔侄为上下属管,有结党营私包庇纵容之嫌,要把这个怪罪在吏部头上。

        但这毕竟涉及到不少官员了,于是请诛张承限制言官肆意发言的提议瞬间起来了,被迫闭嘴许久的勋贵们也跟着起哄,对他们来说御史台没个好东西,死那个都值得庆贺一下。

        朱标给了陈佑宗一个眼色,本来还老神在在的通政使立刻站出列道:“臣以为此等事皆为国朝初立律法未完善所致,与其相互争吵攻歼不如尽快拿出可行的律法规章解决问题。”

        还不等老朱说话张承立刻拱手道:“微臣以为各衙门官吏有系父子、兄弟、叔侄者都要从卑回避,若官员的父、兄、伯、叔在京担任高官者,那就应外派为官更不可入御史台为官!”

        这下殿内的某些高官也坐不住了,别看御史位卑官小,但上达帝王公卿下达庶民百姓,无一例外都在其弹劾上谏的职权范围内。

        还负责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劫,或封章奏勃,在内监查两京官员,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屯在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

        在外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茶马,巡酒,巡关,攒运、印马、屯田等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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