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十八年

第六十四章 唐人屋敷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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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初这些青楼女子在唐人屋敷进入大门外院右侧的“乙名部屋”登记后,可进内院逗留一到三天;后来发展到可在高级船员处一次逗留十日,下等船员处一次逗留五日;再后来可以连续登记,直住到唐人返航,一住数月。

        话说这些倭女的服务精神真是体贴入微,她们不仅仅是给中国人做一夜妻、数夜妻、数月妻,还能给吟诗作画、秉灯研墨,更能像家庭主妇一样料理饮食起居……即那个啥还那个啥,嘿嘿嘿嘿……

        而这些倭国女人的收入来源,则是在中国人离港后,拿着登记证明去城内的中国年行司领取一笔“扬代银”,即唐船运来的货品发售后,所抽取的中间费用。

        当然,也有很多中国商人和水手怜惜这些与自己有了夫妻之实的青楼女子,每次来时会在随身行李内偷偷夹带一些首饰物品。但这些女人们在将这些物品带出唐人屋敷时,往往都会被居住区二门外的挎刀守卫所翻检出来,最后落得个没收的下场。

        按说幕府管的这么严,应该就杜绝走私了吧?但是你觉得可能吗?

        那些倭国商人中间,就有胆子极大的主儿想绕过官府玩票大的。

        比如挖地道进入唐人屋敷,用海参、鲍鱼、水獭皮和金子,换回大量白砂糖、精细的茶具碗碟乃至唐人衣裤,再以高价贩卖到民间,获得不少利润。

        但长崎奉行所在这个时代的管理还是非常严密的,参与走私的倭国商人最后都是被枭首示众和流放孤岛。

        也有居住区内的中国人偷偷溜出大门跑到城下町的,最终还是会被街上的巡逻武士抓捕,绑回外院的那个大木笼子里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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