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我为大明续运三百年

第1578章 科举加科,事无巨细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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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宋朝的时候,举人的路费来源就多了,诸如富商官神购买庄田,称之为贡士庄,以其收取的田赋给举人们发放路费。

        说白了,就是当地的富商士绅对举人的投资,万一这个举人中了进士,那有了资助这份情意在,只要人家稍微给点方便,那就赚大了。

        若是没中也没多大关系,大不了一年就是二三十两银子而已,对富商而言,都是小钱。

        除此之外,朝廷还发放公卷,用于沿途住宿驿站和使用交通工具的凭证,但依旧是偏远地区的举人才有。

        到了大明一朝,洪武三年朝廷公布的《科举诏》规定,举人的路费由朝廷拨给,但却是以廪给、脚力的实物和人力形式,不是直接给银两。

        更重要的是这一条只针对新科举人,参加过一次会试的举人是不享受这种优待的。

        到了成化年间,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朝廷更改了这一定制。

        广东南海县有一名叫张诩的举人,中举后十年都没有参加会试,自称‘保重不轻应试’,大意就是说去参加会试前我要先保重身体,否则很可能没到北京城就死在路上了。

        此事在当地广为流传,恰巧被当时的巡抚朱英得知,一番询问之后才知道是没有路费,朱英便给张诩十二两银子当作路费,他才得以参加会试。

        果然在成化二十年中了进士,最后官至通政司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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