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暴君,我为大明续运三百年

第2046章 共荣共损,共同富裕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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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税收方法历朝历代都有实行过,诸如汉代三十税一的差异化执行,小农是三十税一和豪强则是十税一,

        唐朝两税法中的户等制,上上户是下下户的十二倍,以及间架税,以三间房屋为起点,多一间税率翻倍,

        南宋的按照按金额分档的经总制钱、明朝的按照面积征收的市肆门摊税等等,都是累进税。

        但是累进税这个东西是一个相对矛盾的事情,你赚的越多绞的税就越多,交的税越多就证明赚的就越多。

        赚十万两交一成,……四十万两四成,五十万五成,然后你会发现四十万与五十万之间净利润只是相差了一万,但销售差了十万两。

        虽然税率不大可能这么定,但有些时候差一点,赚的还不如原来的多,你休息几天,那市场的占有率就得头疼,百姓、合作商推着你,停不下来。

        “其次,还记得前几天朕说的幼有所教、病有所医和老有所养的问题吧,

        朕在想,能不能将皇家银行、供销社、大明银行中的部分利润抽出,成立一个类似宋朝的‘贡士庄’的机构,负责这三者的经费运转,

        孩子是曾经的我们,老人是未来的我们,生病是我们随时会遇见的,解决了这三者,能减轻极大负担,也算是共同富裕了。”

        “第三个社会层面,构建制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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