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火力集中的攻击确实是最有效且具备高威力的一种必杀法,但它的缺点就在於当所有人都同时的对准同一个目标,且全都并排的待在一起的话。那就会造成行动无法活动自如的不能灵活应变其他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
而他们就是因为这样,才会致使自己失败的惨败於我的手里。
因我在闪过他们的扫S後不到零点零一秒,便完成了举起手臂,把两把HKMP7对准他们五人的M16步枪的枪身。再接着对准目标物的发S出子弹,企图破坏M16步枪的枪身,从他们手里夺走他们的武器。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想法可能不太实际的过於天真。但b起瞄准他们要害,这种较为小的目标,我当时是应该选择b较大的目标瞄准,这才算是最正确的做法!
我能用的时间,可是只有数几秒钟而已……
我是必须在这短短几秒之内,做出最为迅速且正确的判断。选择该如何先在他们移动M16步枪,对我发S出第二波的扫S前,先阻止他们的确保我的人身安全。
所以这是一场赌上了我的生命,一场时间与时间相互较竞的生Si决斗。
在数秒的时间之後,结果就会诞生出来的决定不是他们的失败,就是我的Si亡。
结果除了这两种之外,是就不可能会有其他的可能X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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