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海厦仙师教我黄帝内经
(93)-缪刺论篇之何谓缪刺、十二络之缪刺法、屍厥治??证、缪刺法则 (21 / 22)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六十三-4、缪刺法则
原文:
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从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
有痛而经不病者,缪刺之。
因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
此缪刺之数也。
倪师注:
凡施刺时,决定用何法,都须先观察病在何经上,手指指甲切x再进针,视虚实情形来做补泻,适当地调整才是。如仍未调理正常,再施予针刺。
凡病人有病,而不在经脉上的,都采缪刺之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