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古记

初到明朝第十七章严刑B供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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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两侧衙役大声答应,从一旁取来了一付杨木制成的“夹棍”。这夹棍是由三根长三尺左右的圆木棍组成,外侧一根用铁条固定,另两根用绳索串起来,将犯人的两条小腿夹在中间,用刑时猛力往两边拉,三根夹棍收紧,狠夹犯人脚踝,那种长时间持续的剧烈疼痛足以摧垮人的意志。行刑之人根据官老爷的指示用劲,如果用到十分力,这犯人的脚骨常常会被夹碎。

        那刘四自然知道这夹棍的利害,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挣扎着大叫饶命,衙役们也不理睬,一个衙役骑在刘四的背上按住让他无法动弹,另外的衙役三两下熟练地将刘四的两只脚踝放进夹棍里夹好,一遍一个拉好绳索,作好准备拉的姿势,看着雷知县。

        雷知县叫了声:“行,行刑!”

        两遍衙役猛力拉紧夹棍,圆圆的夹棍夹住刘四的脚踝,剧烈的疼痛使得刘四发出了嘶哑的惨叫。而这种疼痛一直持续着,一点点摧毁着刘四的神经,刘四的惨叫声越来越低,无法忍受的持续疼痛已经让他意志模糊,紧紧咬着的下嘴唇已经渗出了鲜血。衙役对这种情形已经是司空见惯了,并不手软,只是用劲拉紧夹棍,只听到绳索嘎吱吱绷紧的声音回响在大堂里。拼死硬挺了一会,终於昏死了过去。

        雷知县做了个停止的手势。衙役才放松绳索,但并没有取下夹棍。一个衙役蹲下去查看伤情,见刘四仍然有呼吸,便道:“回禀大人,人犯昏死过去了!”

        雷知县冷哼一声:“拿水浇醒他!”

        “是!”两个衙役答应之後,端来两大木盆的冷水,哗的一声浇在刘四的身上。刘四身体动了动,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雷知县又冷笑了几声:“刘四,怎,怎麽样?招是,不招?”

        刘四痛得几乎要死过去了,艰难地说道:“老爷!我……我说的是……是实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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