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鸢

第四章(仍旧是紫薇)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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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那时很痴迷滕鸢的一支笔。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那毕竟是他送来给滕鸢的生辰礼物,用的是他亲自挑选狩猎而来的山兔皮毛所制成,他真的废了好大一番功夫,连笔杆都是自己一刀一刀销制而成。虽然通体略显粗糙,并不上台面,不过很让滕鸢欢喜。他手制的礼物能让滕鸢喜欢,这对于滕昱超来说,是多大的殊荣!

        滕鸢用了这支笔许久,约莫有——近三年?之于喜新厌旧的滕鸢这已是很长时间的宠信,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滕昱超在他心中地位。不过即便如此,这支笔也在三年后的某日退位让贤,尘封在了匣子里,再难见天日。毕竟对手是大家所做之物,滕昱超对此不感怨愤,但仍不免有些郁郁。

        他明白之于滕鸢自己和这支笔的分别不大。他不漂亮,虽然也称得上一句少年英才,却着实与貌美毫无关联。滕鸢向来眼高于顶,更别提他自己已是少见的美人儿,绝不会对他这副模样的人多看一眼,产生任何欲望。

        可他也有他的优点。

        他很听话,也逐渐变得沉稳;他如维护自己的天一般维护滕鸢,他从不反叛。滕昱超自认自己如同那支被束之高阁的笔,除了个朴素好用的名头,更无别的优点。

        他偷来——甚至不能叫做“偷”——他拿来这支笔,滕鸢半点也没有发现。

        这毛笔陪伴滕鸢许久,久而久之也有些许檀木香,滕昱超往日便见过它许多次。它其实并不被经常使用,半新不旧的,笔尖的毛尚且直挺。

        拿到它的第一个夜里,滕昱超便用它抵达了高潮。

        这么柔软的尖端,偏又能带来极致的瘙痒,滕昱超打湿这支毛笔,不轻不重地搔过自己的整只女穴。

        从外面饱满的鲍肉慢慢往里探,戳到花核时他便忍不住地哼叫出了声,鸡巴逐渐挺立起来。

        他已不是那个不通人事的少年,右手捏着毛笔,左手已经圈住了阴茎,不时用柔软指腹打着圈儿碾着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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